根据《关于评选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11〕263号)精神,经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自下而上逐级推荐评选,省人社厅、省司法厅审核同意,拟推荐以下单位和个人作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对象:
一、先进集体(4个)
湖北省荆州市司法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
湖北省襄南监狱
湖北省沙洋劳教所三大队
二、先进工作者(6名)
沈 烨 湖北省沙洋县司法局高阳司法所所长
计 虹(女)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司法局三岔司法所所长
沈新强 湖北省沙洋汉津监狱五监区一分监区长
王 敏 湖北省江北监狱二监区副监区长
杨玉华(女)湖北省武汉女子监狱三监区政治教导员
黄玉刚 湖北省襄阳劳教所三大队大队长
三、劳动模范(2名)
张中新 湖北省襄北监狱职工
李 犁 上海建纬(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
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推荐评选工作,接受群众监督,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截止12月8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湖北省评选推荐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电话:027-87238546 传真:027-87307147
电子邮箱: sft409@163.com
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对象主要事迹
湖北省评选推荐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荆州市司法局 近几年来,荆州市司法局党委带领全局干警和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强化服务为民理念,以在全国争影响、全省争名次、全市争地位为目标,以“八高八强”为标准,不断加强“三懂四会五能”、“十大能力”为内容的职位能力建设,出现了队伍素质提高、工作蒸蒸日上、事业发展迅猛的良好局面。2008年至今,设在市司法局的市依法治市办被中宣部、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市司法局被司法部记集体一等功一次,被司法部、全国妇联分别表彰为全国法律援助、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先进集体;被湖北省委省政府分别表彰为全省首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集体、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全省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和省级文明单位,被省司法厅等单位授予近20项先进荣誉;连续4年被荆州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绩效考核优秀单位。
武昌区司法局 武昌区司法局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工作为目标,以创新为主轴,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以加强队伍建设为保障,创新制度机制,切实履行普法宣传教育、服务经济发展、维护和谐稳定三职能,主要工作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位居前列。2008年被省司法厅记集体二等功一次,并被评为“第三届全国法律援助先进单位”,“全省司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区司法局党组被评为“全省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2009年被评为“全省司法所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政法系统2007—2008年度先进集体”,省司法厅“落实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先进集体”,被武汉市评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2007—2009年先进单位”,“武汉市2006-2010年文明单位”, 2009年度“武汉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2010年、2011年被司法部评为“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司法所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被评为湖北省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司法局党组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连续5年被武昌区委、区政府评为绩效目标先进单位。
省襄南监狱 近几年来,襄南监狱紧紧围绕“四无三不四提高”工作目标,团结带领全狱民警职工,齐心协力,共谋发展,监狱各项工作日趋规范,呈现良好发展态势,监狱工作得到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被省政法委表彰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作为全省监狱2011年年中工作会议参观现场之一,监狱建设、服装加工、规范管理等重点工作得到省司法厅、省监狱局领导和兄弟监狱好评。通过强化民警安全稳定首位意识教育,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改活动,广大民警的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规范管理意识进一步增强。加强“三共”建设,共管互控机制进一步加强,监管硬件设施得到改善,安全防范能力得到提高。加强医疗卫生安全,有效维护了罪犯生命健康权。发挥心理咨询的“心防”作用,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开展爱心救助和视频家访,帮助解决罪犯家庭低保、子女入学等现实问题,促进了罪犯安心改造。探索建立19个管理模型,进一步规范门禁管理、会见管理、人员车辆进出、就餐管理等工作,推行巡查工作清单化,落实区域管控措施,进一步提高了控管时效。监狱连续7年实现无脱逃,监管安全稳定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
省沙洋劳教所三大队 2007年以来,三大队在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贯彻落实“首要标准”,创新教育管理模式,教育矫治水平稳步提升。 2006、2008、2009、2010年度均被省劳教局评为先进集体,2007、2009年度被省劳教局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2010年,三大队大队长被湖北省司法厅授予“司法行政系统十大杰出青年”称号。在全体民警职工的共同努力下,三大队已连续14年实现“六无”安全工作目标,为维护场所安全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大队以“六抓”为着眼点,不断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一抓班子,锁定团队目标;二抓责任,提升民警素质;三抓制度,规范管理体系;四抓重点,促进工作突破;五抓细节,强化精细化管理;六抓硬件,优化管理条件。通过一系列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大队的规范化管理日渐完善,为安全稳定筑牢了防线。
沈烨,男,1965年10月出生,大专文化,中共党员,1988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沙洋县司法局高阳司法所所长。2005年至今,他指导村调解委、行业调委会调处民事纠纷200余起,亲自化解各类矛盾纠纷689余件,其调解率、调解成功率均达99%,无一起因“调处不合理”或“调处不及时”而诱发上访情形发生,被高阳镇干群称之为“和事佬”;成功预防矛盾激化和避免民转刑30余件,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300余人次;为村集体山林、渔池拍卖和承包提供服务114件,涉及承包金额244万元。在全省率先创办基层司法所法制宣传刊物《法治高阳简报》。工作上他大胆谋新招、讲实招、出硬招,使高阳镇由过去的“上访大镇”,转变为全市有名的“法治乡镇”、“平安乡镇”,省、市、县领导对沈烨同志在维稳工作中发挥的职能作用给予了高度评价。2009年6月29日,省委书记李鸿忠同志莅临高阳司法所调研维稳工作时也对沈烨创新法制宣传的工作方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并称赞其创办的《法治高阳简报》“贴近生活,贴近实际,以案说法,教育引导大家遵纪守法,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可以解决农村实际问题”。
计虹,女,1977年3月出生,大专文化,中共党员,1997年参加工作,现任恩施市司法局三岔司法所所长。曾先后获得恩施州“十佳司法所长”、“湖北省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先进个人”、“湖北省女职工岗位能手”、“湖北省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作为一名基层调解员,她面对矛盾纠纷,胆大心细,以理服人,依法调解,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她注重建立健全基层矛盾纠纷调解长效机制,使调解工作更加主动。2009年恩施市全面启动社区矫正工作,她迎难而上,一方面刻苦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能力,另一方面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联系,争取支持配合。经过2年多的努力实践,社区矫正工作有了可喜的探索和创新,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五”普法以来,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每年举办2次以上由乡全体干部和村主要干部参加的法制培训班,并定期到中小学校讲法制课。与乡文化服务中心联手,以快板、莲湘等文艺形式,编排法制宣传节目。普法宣传有的放矢,以案说法,宣传内容与村(居)民生活息息相关。对于山界林权纠纷多发的村,组织国土资源、林业管理等部门同志宣讲《土地管理法》、《森林法》;对于婚姻家庭纠纷多发的村,请法庭、民政等单位的同志结合案例宣讲《婚姻法》、《继承法》等知识,深受群众欢迎。
沈新强,男,1963年9月出生,大专文化,中共党员,1981年参加工作,现任沙洋汉津监狱五监区一分监区长。多年来,他坚强地与病魔抗争,在监狱一线工作岗位上顽强地坚持、坚守,曾荣记个人三等功,先后评为“沙洋监狱局劳动模范”、湖北省“十佳监狱人民警察”、“湖北省监狱系统劳动模范”、“全国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模范个人”,2010年被评为沙洋监狱局“首届十佳党员示范岗”。他一直工作在监狱安全稳定第一线,多次参与处置罪犯脱逃等突发事件。他所在的一分监区主要负责整个监狱的罪犯食堂、超市、后勤保障等工作,点多线长,事务繁杂,管理难度大,工作压力大,在挑战面前,他虽然身患多种疾病,但从不叫苦叫累。可以说,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只要不是生病住院,他都要进监处理事务。他用自己的爱心、耐心和真心去教育感化浪子回头,为提高罪犯改造质量,为社会安定团结作出了贡献。
王敏,男,1974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5年11月参加工作,现任省江北监狱二监区副监区长、党支部书记。多年来,他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分监区民警求真务实、开拓进取,迈出了一串串坚实的足迹,分监区监管改造秩序稳定,罪犯教育改造质量稳步提高,劳动改造管理水平和效益稳步提升,多次被评为监狱“先进党支部”、“红旗党支部”。2006年被湖北省人事厅、司法厅联合表彰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2007年被省监狱局评为“个别教育能手”;2008年、2009年被江北监狱评为“十佳”共产党员;2009年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监狱劳教工作先进个人”,被省监狱局表彰为“省监狱系统劳动模范”;2010年被表彰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全省监狱系统“劳动模范”、江北监狱“十佳党支部书记”。
杨玉华,女,1961年7月出生,大专文化,中共党员,1978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省武汉女子监狱三监区党支部书记、政治教导员。她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突出的成绩,先后荣获湖北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武汉女子监狱“十佳”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在对服刑人员管教工作中,真情付出,循循善诱,唤来春风化顽石。做好民警工作,带头示范,乐于奉献,不仅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更重要的是善于管,有情有义。担任教导员的这四年,她一心扑在工作上,想的都是安全上的事,管教上的事,生产上的事,民警的事,家里的事却基本管不上。通过民警的共同努力,监区的工作迈上了新台阶,监管安全工作始终保持“六无”,生产经营业绩跃居全监前列。2010年,监区在“全省监狱系统劳动现场管理评比”中获得一等奖。
黄玉刚,男,1976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2000年3月参加工作,现任省襄阳劳教所三大队大队长。多次被司法部、省政法委、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评为先进个人。2008年,随着《禁毒法》的实施,场所开始收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他担任襄阳劳教所第一个强制隔离戒毒大队大队长、支部书记,面对三大队警力少、硬件设施不齐备、强戒人员管理难等新课题,克服夫妻两地分居等家庭困难,舍小家、顾大家,与大队民警摸爬滚打在一起,一步一个脚印扎实工作。坚持分类教育和心理矫治相结合,帮助戒毒人员消除不良情绪,增强戒毒意志。近3年来,他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进行个别谈话教育累计达1000多人次,先后16次成功地预防制止了戒毒人员重大违纪事件,3名重点人员被教育转化成戒毒积极分子,5名戒毒人员解除强戒后凭借娴熟的生产技艺进厂打工,成为企业的生产骨干。在所管人员加减期、保外就医、计分考核、功奖评定等执法环节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按法律和程序办事,做到把执法活动的全过程置于阳光下操作。在他的带领下,襄阳劳教所三大队实现连续多年安全无事故,三大队先后被省司法厅党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被省劳教局评为先进集体。
张中新,男,1969年6月出生,中专文化,中共党员,1992年3月参加工作,现任襄北一农场六中队党支部书记、中队长。多次评为监狱先进工作者,2006年评为省监狱局劳动模范。2007年荣获个人三等功,2009年评为省监狱局优秀党员。张中新同志积极实施“科技兴农”战略,努力抓好高产优质品种种植。在整地播种、防虫治病除草、收割扬晒等环节,都亲临一线组织指挥,查质量、抓进度,确保农业生产安全高效优质进行。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严格要求自己,带头执行制度,规范管理行为。严格执行公司、农场农产品销售制度,坚持见单发货,组织人员过磅计量、监称。加强机械作业费、劳务费和各类承包管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规范原则,每月上墙公布劳务费、机械作业费和各类承包执行情况。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低值易耗品管理,努力降低非生产性支出。
李犁, 男,1958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2年3月参加工作,现任上海建纬(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曾先后被湖北省委政法委授予“政法先进工作者”称号2次,被湖北省信访局、省司法厅授予“信访工作先进个人”,被省司法厅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规范化建设先进个人”,获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律师风采”奖章和“律师执业25年纪念章”,被省司法厅荣记二等功2次。1982年从事律师工作。2006年在湖北组建首家专事建筑与房地产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2008年被评为“湖北省十佳律师事务所”。2007年担任湖北省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专委会主任,每年组织举办大型房地产律师法律论坛或报告会。2008年被推选为湖北省政协委员。4年来以个人和联名形式就群众关切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提案9件,均受到政府有关部门及提案办理单位的好评。参加省政协组织的各项视察、调研和会议23次,每次活动都能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连续4年被省政协推荐为“行风政风督察员”。 2003年以来,先后参加省政府组织的法律咨询、法律问题研讨会、突发事件现场处置等共计28次(件),参加省政府规章制订和省人大地方立法工作7件。2004年以来,多次参加由省委政法委组织的公、检、法、律师联合接访,参与省信访局、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信访接待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