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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查组对十堰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中期检查

    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全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期检查的通知精神,按照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2008年7月10-11日,省司法厅副厅长马安骏率领检查组对十堰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中期检查,检查组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档案资料、组织座谈、实地考察等方式,抽查了十堰市普法办及茅箭、张湾两个市区的“五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工作开展情况,先后实地查看了茅箭区的财政局、实验学校、二堰街办富康社区,张湾区的财政局、恒融公司等8个单位,听取工作情况汇报8场,查阅档案资料300余卷,组织群众围绕当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困难和建议进行座谈2场。
  7月11日下午,在十堰市司法局会议室召开了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工作汇报会。十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糜克洪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华滔代表市委市政府作了工作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正保,市政协副主席张万锋,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司法局局长胡建明及市直五大责任单位负责人出席了会议。马厅长代表检查组对我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期检查的情况进行了反馈。
  检查组认为,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十堰市各地、各部门切实按照我省和十堰市“五五”普法、“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理工作规划,认真执行《湖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十堰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工作重点,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进行依法治理,并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

    十堰市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显具特点: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了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形成了一个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保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形式生动多样,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实处;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项规定的工作目标稳步推进,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检查组要求:要防止松劲情绪,善始善终做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基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必须常抓不懈。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解决难点,积极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要正确分析当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形势任务,在工作思路上突出重点工作和重点普法对象;在工作措施上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解决好工作难点;在工作手段上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进一步健全完善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总结经验,推广典型,为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树立典型示范,为推动普法依法治理深入开展,加速依法治省进程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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