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昨日两天,我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内46名服刑人员参加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这是该管教所第三次组织服刑人员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去年10月,经省、武汉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批准,该管教所设立自学考点。管教所负责人称,出台了一系列激励少年犯参加自考的奖励措施:对每取得一门单科合格证的,可以获奖体现改造成绩的考核分,获多科目合格证的,还按标准发奖金。
(原载10月27日 《楚天都市报)》 记者叶宁 通讯员孙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