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单位名称:湖北省司法厅
二、 项目名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
三、 项目办理时限:60日内,依据:司法部令第60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17、18条,其中县级、地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查时间均不得超过15日,执业登记机关在30日内完成审核
四、 收费情况:执业登记不收费
五、 项目受理地点:省、地(市)、县(区)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工作管理部门
湖北省司法厅基层工作处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侧路22号湖北省司法厅5楼
六、 项目流程:
1、受理:依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60号)第十六条
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应当填写《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申请执业登记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公证员、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书;
(2)、基层法律服务所对申请人实习表现的鉴定意见;
(3)、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同意聘用申请人的证明;
(4)、健康状况证明;
(5)、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2、承办:省、地(市)、县(区)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工作管理部门 时限:县级、地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查的时间均不得超过十五日。省司法厅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审核
3、审核:省、地(市)、县(区)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工作管理部门 时限:县级、地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查的时间均不得超过十五日。省司法厅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审核
4、批准领导:张坚 ,时限:30日内
5、办结: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工作处 办结时限60日内
6、公开:湖北省司法厅基层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