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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仲裁委员会设立审核登记流程图

执法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条第三款:“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2、国务院办公厅《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1995年7月28日)第二条“仲裁委员会的登记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

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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