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条第三款:“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2、国务院办公厅《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1995年7月28日)第二条“仲裁委员会的登记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 收费标准:不收费
执法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条第三款:“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2、国务院办公厅《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1995年7月28日)第二条“仲裁委员会的登记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
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