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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省司法厅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及方案

关于印发《省司法厅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省司法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武汉市楚信公证处,省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厅机关服务中心,省律师协会,省法律援助中心,省法制教育中心:

    《省司法厅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厅党委研究同意,并报省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检查组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省监狱局、省劳教局、省沙洋监狱局和试点单位省沙洋广华监狱、省汉西监狱要参照执行,同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有关情况及时报厅党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十一月三日

 

省司法厅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第一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总体部署,根据省委主要领导同志的要求和省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经厅党委研究,决定在11月份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现结合厅机关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解放思想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革开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法宝,是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环节。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是扎实推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迫切需要,是不断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全面提高机关党员干部执政水平的迫切需要。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深化对科学发展观历史地位、时代背景、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的理解和认识,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更新发展观念,转变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完善司法行政工作体制机制,为促进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武器和精神动力,为构建促进中部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主题

    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要以“深入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充分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努力构建中部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为主题。

    三、主要任务

    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要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深刻领会省九次党代会及九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围绕主题,联系实际,努力查找和解决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影响和制约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一)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义开展讨论。对照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的思想,查找和解决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政府组成部门在服务民主法治事业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司法行政工作自身的发展定位、发展思路、发展方式、发展质量、发展后劲等方面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问题。

    (二)围绕以人为本这个核心开展讨论。对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查找和解决司法行政机关在坚持执法为民、执业为民、服务为民,以及在监狱劳教、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司法鉴定管理、国家司法考试等具体工作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权益、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问题。

    (三)围绕全面协调可持续这个基本要求开展讨论。对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查找和解决司法行政机关在坚持改革创新,加强司法行政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法治湖北建设、监狱劳教、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基层司法行政、律师党建、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体制机制,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等方面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问题。

    (四)围绕统筹兼顾这个根本方法开展讨论。对照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查找和解决司法行政机关在统筹各项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协调发展、统筹地区、单位之间协调发展、统筹机关工作与基层建设协调发展等方面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问题。

    (五)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这个根本保障开展讨论。对照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要求,查找和解决司法行政机关和党员干部在思想观念、理想信念、精神状态、服务意识、工作作风、能力素质、领导班子建设、民主集中制建设等方面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问题。

    五、活动安排

    要按照省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确定的“10+5+X”的总体活动安排,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10”即由有关单位集中组织10场高层论坛,“5”即由有关单位集中组织5场大型报告会,“X”即由所有参加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单位结合实际,组织若干各具特色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厅机关除积极参加“10+5”活动之外,还要组织开展“六个一”活动。

    (一)举办一场解放思想大讨论专题报告会。请厅党委书记、厅长汪道胜同志为厅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作解放思想,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专题辅导报告。(11月上旬)

    (二)开展一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征文活动。通过征文活动查找问题、总结经验、展示学习调研成果、反映思想理论收获,推动学习实践活动向纵深发展。(11月上、中旬)

    (三)开展一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演讲活动。在厅机关各处室、各支部集中学习、深入调研、开展解放思想讨论的基础上,每个支部选派一名同志参加厅机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演讲活动,决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对获奖者给予一定的奖励。(11月中旬)

    (四)开展一次“百千万寻策基层”问卷调查活动。向全省100余名市、州、县(市、区)司法局长、监狱长(劳教所长)、政委,1000余名基层司法所长、律师事务所主任、公证处主任、法律服务所主任和10000余名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进行问卷调查,寻策于基层、问计于基层,征求意见和建议。(11月上、中旬)

    (五)开展一次厅、局互动的考察调研活动。由厅领导率领厅机关各处室负责同志到武汉市的1个区司法局、1个街道司法所、1个律师事务所、1个公证处、1个区法律援助中心和1个劳教所考察调研,看武汉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亮点,实地感受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成效和经验,并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和人民群众对厅机关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11月中旬)

    (六)召开一次专家学者座谈会。召开省委党校、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省社科院的专家学者座谈会,开门纳谏,请专家把脉,向学者问诊,征求他们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11月下旬)

    六、活动要求

    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事关全局,意义重大。厅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确保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顺利开展,有序推进,达到预期目的,取得明显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时间紧,活动多,任务重,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整个活动在厅党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厅机关党委具体组织实施。厅机关各处室、各支部和全厅党员干部要以主人翁的姿态,通力配合,主动参与,积极投身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处以上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讨论,带头查摆问题,带头更新观念,带头改进工作,带动全厅党员干部迅速掀起新一轮的解放思想热潮。

    紧密联系实际。解放思想重在联系实际,落到实处。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时,要敢于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要善于联系实际,既要查找共性问题,又要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和自身存在的个性问题;既要查找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又要查找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抓住这次解放思想大讨论的重大机遇,使之与当前工作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把解放思想的成效体现在解决突出问题、促进实际工作上,用各项工作的实际效果衡量和检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成效和收获。

    营造浓厚氛围。要加强对外宣传,把握舆论导向,努力营造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浓厚氛围。要充分运用简报、报刊、网络、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重大意义和主要任务,宣传身边的先进典型,宣传“六个一”活动的进展和成效,形成解放思想的强大声势,真正使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有声有色,深入人心。《湖北司法》要开辟“解放思想大讨论”专栏,使之成为机关党员干部汇聚思想火花、阐述真知灼见、反映学习收获的重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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