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黄陂区司法局分三步实施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规划。2006年,一次性全部成立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统一挂牌对外服务;2007年,突出乡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并狠抓工作站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落实;今年初,司法局首次将法律援助工作站列为目标绩效考核单位,对工作站提出了量化工作指标。各工作站主动将法律援助工作与司法所工作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实行对接,探索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新途径,使大量的法律援助案件进入人民调解程序,既维护了受援对象的合法权益,又化解了矛盾。今年1—6月,全区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共接待法律援助咨询群众5310人(次),占全区法律援助接待量的85%以上,代理法律援助诉讼案件86件,占全部办案数的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