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举办全省新任司法局长大学习、大讨论暨任职培训班
9月1日—6日,省司法厅在厅培训中心举办全省新任司法局长大学习、大讨论暨任职培训班。这既是一期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培训班,又是一期新任司法局长任职培训班。培训班上传达学习了周永康同志在全国政法系统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集中观看了专家教授的辅导讲座和《颜色革命》警示教育录像,集中学习了省厅印发的辅导资料,厅党委书记、厅长汪道胜同志为培训班作了动员讲话和大学习、大讨论专题辅导报告,政治(警务)部主任施政同志作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辅导,厅机关6个主要业务部门和纪委监察室负责同志进行了有关业务工作辅导和党风廉政建设讲座;参观考察了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街、水果湖街司法所;荆州市司法局长张钦、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长张国齐、当阳市司法局长黄析文同志介绍了工作经验,神农架林区司法局长张义贤交流了学习体会。
全省新任司法局长大学习、大讨论暨任职培训班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特别是汪厅长的动员讲话和辅导报告,通篇贯穿了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高举旗帜,坚持方向,立意高远,主题鲜明,具有很强的理论性、思想性、前瞻性和针对性,对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深入开展,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更好地促进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总的来看,这期培训班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范围广,对象新。这期培训班的101名学员来自全省16个市、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的73 个县(市、区)司法局,涵盖范围很广;而且都是近2年市、州、县(市、区)司法局的新任领导干部,80%以上是从外系统、外单位调到司法局任职的。
二是形式多,方法活。这期培训班既组织了集中辅导,又进行了个人自学;既组织了大会交流,又进行了实地考察;既有领导、专家的专题报告,又有业务工作的专题讲座。这种多样性的培训形式和灵活性的培训方法,为培训班的成功举办,提供了有效载体和可靠保障。
三是内容实,效果好。这期培训班时间虽然不长,但内容很丰富,安排很紧凑,参训学员普遍反映受益匪浅,收获颇多。特别是通过认真学习领会汪厅长的重要讲话和大学习、大讨论专题辅导报告,进一步厘清了本单位工作发展的思路,树立了推进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坚定信心。
本期培训班的主要收获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重要意义。学员们结合当前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行认真学习和深入思考,对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识,表示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现实紧迫感,进一步明确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司法部和厅党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二是进一步深刻领会了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学员们一致认为,党的十七大精神博大精深,胡锦涛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提出 “五点要求”高屋建瓴,周永康同志关于“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的重要论述精辟透彻。大家一致表示要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精神实质,牢固树立和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坚定司法行政工作的正确方向和政治原则,更加自觉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努力推进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三是进一步牢牢把握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工作重点。全系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最终目的在于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为指导,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大家认为汪厅长代表厅党委提出的“坚持‘五个围绕’,力争实现‘五个新’”,就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工作重点和目标,务必牢牢把握,狠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