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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矛盾纠纷要情(第五期)

武汉城市圈毗邻地区矛盾纠纷预防调解实现无缝对接

    武汉城市圈周边毗邻地区由于行政管辖、传统习俗、村规民约等差异,民间矛盾纠纷得不到及时调处化解时,极易激化而引发群体性事件,也为当地社会稳定留下隐患。为破解这一难题,填补毗邻地区人民调解力量的空白,省司法厅6月27日专门召开武汉1+8城市圈联防联调工作会议,讨论通过《湖北省司法厅关于建立武汉1+8城市圈联防联调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签订《武汉1+8城市圈联防联调工作协议书》,会商武汉1+8城市圈联防联调工作发展大计,有力整合武汉1+8城市圈人民调解资源,大力推进武汉城市圈内人民调解工作一体化。

    武汉城市圈联防联调工作将依托毗邻地区司法所开展,通过领导协调、信息共享、联防联调、责任到人等方式,在村(社区)以下设立纠纷信息员,掌握矛盾纠纷苗头,将矛盾纠纷平息在萌芽状态;在村(社区)一级设立联片调委会,及时化解纠纷或隐患,随时沟通双边情况,向上一级协调组织移交案件,汇报工作;在乡镇(街道)一级设立联防联调工作协调小组,作为解决和处理跨界纠纷的基本单位,并负责管理指导村(社区)级联片调委会,集中培训人民调解员;在县(市、区)一级设立联防联调工作协调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推动工作的全面开展,指导毗邻乡镇(街道)联防联调工作协调小组与毗邻村(社区)联片调委会,协调毗邻乡镇(街道)、村(社区)调解跨界矛盾纠纷,防止发生跨界纠纷时互相推诿,真正克服本位主义、地方保护主义,把安全隐患消弭于基层。基于此工作模式,毗邻跨界地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跨界调处矛盾纠纷,其出具的调解协议书,自动具备与本地人民调解同等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可持此协议书向两地的司法所寻求支持履行协议。

    武汉1+8城市圈联防联调工作机制建立后,圈内各市司法局每两年将轮流值班,值班方负责规划年度联防联调工作要点,根据各地报来的纠纷调解案例,分析并确定一段时间各地集中开展排查的重点,同时也方便各地借鉴相互的经验,更好地促进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毗邻跨界地区县(市、区)与县(市、区)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司法所与司法所之间、村与村之间,甚至调解员与调解员之间将通过定时通报信息、不定期互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交流经验、加强协作,从而切实提高联防联调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此外,城市圈内还将实现调解组织标牌、印章、标识、程序、制度、文书“六统一”,以提高人民调解在毗邻地区联防联调工作中的社会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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