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特色鲜明
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全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期督导检查的通知精神,按照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2008年7月12日至13日,省司法厅副厅长陈北洋率领检查组对荆州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中期检查。
在荆州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工作汇报会上,检查组观看了该市“五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专题片、听取了荆州市副市长吴方军代表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作的工作汇报。检查组抽查了荆州市财政局、洪湖市和荆州区以及乡镇、村居、行政和司法机关共9个单位,听取工作情况汇报9场,查阅档案资料450余卷,召开座谈会2场。
检查组认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启动以来,荆州市围绕省委、省政府和荆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呈现四大特色: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组织落实到位。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了“五个纳入”,即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各级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纳入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各部门的共性目标,纳入绩效考核内容。二是注重工作实效,方法措施到位。落实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都采取了比较好的做法和措施。工作推进过程有荆州的独到之处。“民主法治村”创建力度没有减,还在农村开展了选配村“法制副主任”工作;试点工作抓得扎实;在全省率先落实了副县级的市依法治市专职副主任工作;成立了普法讲师团,建立了法律志愿者队伍,增加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形成了合力。特别是市司法局作为职能部门做到普法机关先普法,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带了一个好头。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保障机制到位。荆州市坚持用制度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后制定了领导小组议事制度、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等一系列制度,形成了一整套完善的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制度。四是体现荆州特色,思路创新到位。荆州在工作创新上做了比较好的探索。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勇于探索,在全省是有地位的;律师顾问团工作、律师参政议政等工作荆州走在全省前面,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围绕中心,服务中心,在全省也是靠前的;特别是“法律六进”工作作了一系列有益的尝试,出了经验,出了成果,有独到之处。
检查组也指出了荆州工作的不足,主要是整合资源的力度不够,普法的针对性还不太强。检查组要求,要在肯定成绩、认识差距的基础上,客观分析问题,科学制定对策,尤其要在增强普法的针对性,调动各个方面积极性,形成整体合力上下功夫。
荆州市表示,普法依法治理的关键是提高领导干部、执法人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坚持依法执法、依法监督、依法行政。荆州市今后要抓平衡、抓薄弱环节。要以中期检查为契机,按照省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和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把全市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推向新水平。
二00八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