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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区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援助工作呈现四个明显特征

    今年来,在办理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政府实事项目工作上,青山区呈现四个明显特征:

    广泛宣传力度到位,承办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援助案件大幅增加,阶段性需求的特点突出。今年1—8月,该区各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1件,其中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的法律援助案件有35件,占全部法律援助案件的38.46%。比去年同期增加 52.17%。从承办情况来看,受理外来务工人员援助申请月均3至4件。春节过后,随着外来务工人员大批返城,4月份和5月份受理此类案件明显增多,分别为9件和7件,呈明显上升趋势。区法律援助中心抓住阶段性需求,积极组织力量投入援助工作,取得了满意效果。

    上下联动积极受理,外来务工人员维权意识普遍提高,申请法律援助案件集中反映为损害维权。今年以来,该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参与劳动部门组织的“春风行动”等活动,在每次招聘会上都热情为农民工及其他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宣传劳动法律法规;与区普法办联合,深入到青山船厂向农民工赠送法律书籍。区普法办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实际,组织部分普法成员单位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百场报告进社区”法制讲课活动,全方位地为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家属提供法制宣传服务,有效提高了外来务工人员的依法维权意识。从申请援助案件情况看,今年请求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包括工伤或伤亡赔偿)居多,占全部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援助案的57.14%。其次为请求给付劳动报酬案件,占21.63%。第三是涉及劳动争议、请求给付抚恤金等占21.23%。从中可以看出,当前外来务工人员对自身合法权益的关注明显提高,特别是劳动报酬、劳动伤害方面的维权更为突出,表明近几年的外来务工人员学法用法方面成效明显。

    整合力量规范受案程序,基层司法所、律师和法律服务志愿者服务社会的职能进一步发挥。该区法援中心进一步规范了初审上报、统一指派、受案登记、接案即办、增补津贴等工作制度,在承办案件上,科学分流、确保质量,注意发挥基层司法所、律师和法律服务志愿者在调解与诉讼方面的优势,对可能争取调解解决的案件,一般直接指派司法所承办;1—8月,司法所已办理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援助案件18件,占此类法律援助案件的51.43%;对案情较复杂、调解难以达成协议的,则分派到区辖律师事务所,8个月来,由社会律师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9件,占25.71%;对急要案件或案情明了的,区法律援助中心及时分配给本中心专职律师承办,今年中心自办此类法律援助案件有8 件,占22.86%。从而确保了受援人都能得到相应的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

    突出及时便捷和非诉讼调解,全方位满足当事人寻求法律服务需求。对外来务工人员来说,相对于法庭诉讼,非诉讼调解能使他们减少精力、费用,更能保证受援人的权益到位。为此,区法律援助中心进一步加大了法律援助案件、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援助案件的调解力度,力争用最最便捷、最能体现节约法律援助资源和成本的非诉讼调解方法解决纠纷。据统计,今年以来,我们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中,有15件法律援助案件是通过调解获得解决,它们的用时也是最短,几乎都在1个月内结案。其中当日即结的有2件;1周内调结的有6件;半月内结案的有3件;1月内办结的有4件。而代理诉讼的20件仍在按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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