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8月24日,武汉市江汉区在区司法局召开了“两型”机关建设工作现场会,推广了江汉区司法局开展“两型”机关建设的经验。
近年来,江汉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司法行政工作服务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指导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发挥职能作用服务武汉城市圈建设的指导意见》,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领导下,积极投入到“两型”社会建设之中,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该局坚持用“两型”社会的理念指导和强化司法行政工作,努力探索符合“两型”社会标准的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成绩突出,为推进江汉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现将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局长张国齐同志在现场会上的发言、该局《关于推进“两型”机关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江汉区司法局“两型”机关建设标准》予以刊发,供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学习借鉴。
努力建设“两型”机关全面促进适应“两型”社会要求的司法行政工作
──在全区“两型”机关建设工作现场会上的发言
张国齐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作出的重大决策。在武汉城市圈肩负着进行“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和努力实现“中部崛起”的大背景下,如何结合实际地深化对“两型”社会建设的认识,作为基层司法局,如何以“两型”机关建设为抓手,树立正确的“两型”理念,全面促进适应“两型”社会要求的司法行政工作,并且有所作为、有所进步、有所突破,这是我们必须面对和思考的重大认识和实践问题。为此,司法局上下一心,以争创“两型”机关为切入点,大胆尝试,积极探索,统筹协调发展,努力以自己的创建工作的实绩,服务和推进全区“两型”社会建设,为江汉现代服务业中心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环境。
一、深化认识,全面领会建设“两型”社会的重大意义和时代要求
认识是实践的先导,思想是行动的指南。特别是面对党中央“建设两型社会”战略要求时。我们作为基层工作的同志,必须在思想上跟进,在认识上搞清,在理解上深化,在行动上展现,以此来体现“深化认识”的要求。
1、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去认识“两型”社会的要求。
党中央站在时代与持续科学发展的战略高度,提出通过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两型”社会,并以此来推动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是为实现构建“和谐社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所绘制的基础蓝图。从这个意义上讲,“两型”社会建设,已经不是一般的经济问题,而是一个严肃而重要的政治要求。“讲政治”是对我们每个机关干部的本质要求。所谓“讲”就是要下功夫学习和理解,就是要真抓实干地实践。机关是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管理的领导者、组织者、参与者,也是党委、政府联系基层和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更应该成为引领推动“两型”社会建设的排头兵。只有尽己之心,以己之力,投身“两型”机关建设,融入到创建活动中去,通过人人参与所凝聚起的团队的力量,才能推动和引导全社会形成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2、坚持用有所作为的理念去对待“两型”社会的要求。
司法行政系统不仅是“两型”社会建设的保障力量,更是“两型”社会的建设力量。基于这一认识,我局在司法行政工作的实践中,将肩上担负的法律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等职能要求,与构建和谐社会、“两型”社会有机地结合起来,努力做“两型”机关建设的创造者、实践者,通过为“两型”社会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环境,来为“两型”社会建设实践添砖加瓦,努力在创建“两型”社会建设的过程中,实现着司法行政工作的跨越式发展。
3、坚持以开拓创新的思路去深化“两型”社会的要求。
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历史发展到今天,当党中央提出“两型”社会的全新要求时,“节约”拓展为更为广阔、更为深刻、也更为全新的内涵。在学习中我们感到,当人们一提到“两型”社会、“资源节约”时,立刻就联想到诸如水、煤、石油等这些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东西。而对照党中央“两型”社会建设的时代要求,我们认为:资源的节约不仅仅只是对实物资源的节约,它还包括了更为广阔意义的资源概念、更为丰富的理论内涵和更为深层的价值理念。从这个视角上去认识和理解“两型社会建设”的要求,合理配置行政资源、积极优化法律资源、努力实现行政资源的最大化,最大限度地提高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都是“节约”的应有之义。深化这样的认识,就能实现对“两型”社会、“两型”机关创建的内涵丰富和外延拓展,这一认知,拓展了我局创建“两型”机关全新的视野,增添了实践的动力。
二、更新观念,以建设“两型”机关促进机关各方面工作再上新台阶
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是“两型”机关建设的基础环节。在学习实践中,我们始终坚持从“两型”机关建设的基础工作抓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转变观念,于细微处见风范,努力探求建设“两型”机关的新观念、新形式、新方法。
1、坚持从我做起,实现物质资源消耗的最小化。
将“两型”意识转化为行动,是决定“两型”机关建设成败的关键之所在。我们在建设“两型”机关的实践中,坚持从细微之处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培养机关工作人员良好的节能意识和节能习惯。在机关“两型”建设的初始,有些干部有对电、水、纸、油的节约要求有些不以为然,总感到这都是不足挂齿的“小事”。然而,年初局党组在局域网上转发的一篇新华社报道的一组数据,却让每一个人都深感震惊:“1978年至2003年25年间,我国的行政管理费用已增长87倍,远远高于同期财政收入增长和GDP增长;政府公务人员1天耗电量,够普通百姓用19天;按国内办公设备保有量电脑1600万台、打印机1900万台测算,每年费电能12.8亿千瓦时,相当于贵州省农村全年的用电量!”这些比较数据不仅使大家震惊,更使大家深切体会到强化节能、励行节约的极端重要性。我们因势利导,组织全局机关干部讨论“两型”机关建设标准,用以统一认识,形成共识,形成人人自觉践行的规范。“两型”机关目前尚无统一权威的标准。我们将发动全局干部讨论、制定具有司法局特色的标准作为一个学习的过程、深化认识的过程、统一思想的过程和自我强化“两型”意识的过程,收到了良好效果。从此,全局上下,就再没有人对出台的《公务车辆管理使用暂行规定》,视为一种制约;再没有人把合理设置空调温度、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饮水机等用电设备,长时间不用时及时关闭,当作可有可无;也再没有人把稿纸两面用、使用自己的水杯,以可换笔芯的原珠笔、钢笔替换一次性书写笔视为一种“抠门”。机关公务用车油耗减低了20%,办公区节电超过5%,各类公务经费的支出也得到了有效的控制,积极可见的成果,标志着我局“两型”机关的建设向前迈出了可喜的一大步。
2、加强队伍建设,追求人力资源效益的最大化。
在“两型”社会的现实要求下,机关的一切工作,已经不能再靠“人海战术”去完成。这就要求我们在队伍建设上也要树立“节能”的意识,树立“人才”就是最大的社会资源的意识,激活人力资源,从而实现“人”这个最关键资源使用的效益最大化。美国哈佛大学威廉教授研究结论也告诉我们:一个人在受到充分激励时,可发挥其能力的80%至90%,而在仅保住岗位不被开除的低水平激励状态,仅发挥其能力的20%至30%。有鉴于此,我们始终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两型”机关建设的重要抓手。秉持“把学习当福利,把工作当学问”理念,围绕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目标要求,相继在干部队伍中扎实开展了政风行风评议、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政法系统大学习、大讨论等系列教育活动,从而进一步增强了干部队伍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与此同时,我局有计划组织开展干部培训,并注重在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和艰苦重要工作中锻炼干部,增长其才干。现在,我局初步形成了人人争先、个个乐学,努力使自己成为“两型”社会建设生力军、维护和谐稳定的主力军的争先创优氛围。从而有效地解决了我局相对“人少事多”的矛盾,绝大多数干部一专多能、一人干几份工作,干部队伍从整体上看,识察大局的眼力、善谋实干的能力,勇于任事的魄力、坚持不懈的毅力有了明显体现。从干部个体自身看,开口能讲,提笔能写,遇事能办的能力明显提高。目前,由于激活人力资源办法的引导和干事文化的感召熏陶,干部队伍勤奋学习、努力工作、争作贡献蔚然成风。许多干部从自身工作和拓展自身能力的需要出发,积极利用业余时间,投身相关专业的学习,经过不懈努力,已有13名年轻干部通过了心理咨询培训,获得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一批同志取得了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学历、2名同志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
3、践行效率原则,力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成效最优化。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举措,也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任务。为了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我们积极投身区各项中心工作,在实践中,追求机关工作效率的最大化、服务大局效益的最优化,我们融合法律服务资源,组建成立了江汉区律师顾问团。选派了一批政治素质高、法律业务精的优秀市、区律师作为律师顾问团成员。面对当今“天下第一难”的建设项目拆迁,我们充分发顾问团成员的业务专长,深入一线,贴身服务,先后参与了花楼南片、中博会、老甫片拆迁的法律服务工作,参与了万商白马经营权、北京居然家私城纠纷调处工作,大大的缓解了社会矛盾,高效处置了拆迁及有关部门工作中的重大涉法事项,充分显示出司法行政资源,在保障和服务江汉区建设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与此同时,我们还组织律师事务所与街道开展“结对子”活动,为街工委、街办事处提供法律意见和决策论证。为了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组织机关、司法所干部、律师在13个街道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工、青、妇、残、消等群团组建法律援助工作站,努力为弱势群体撑起法律蓝天。我们还通过服务辖区单位、服务社区居民、服务外来务工人员,精心营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与稳定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了法律服务人员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三、创新思路,以“两型”理念推动适应“两型”社会的司法行政工作
“两型”机关的建设,直接促进了全局工作。我们体会到:要实现“两型”机关建设的目标,就必须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从“两型”社会建设的要求着眼,从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入手,通过提高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发挥职能作用,实现社会和谐,去追求资源节约、环境友好。
1、集约行政资源,节约司法成本,构建“大调解”机制。
随着人这一重要资源配置的市场化,人民群众有了更大的追求自我价值实现的空间。但同时动态的人流也给我们区域综合治理工作,带来了许多现实的矛盾与问题。特别是一些重大矛盾纠纷事件发生后,人民调解员东奔西跑,投入不少,效果却并不理想。面对这一实际,我们通过对“两型”社会建设的学习与思考,从节约司法成本的目的出发,集约多方行政资源,形成了具有江汉特色的“跨区联调”的大调解模式,受到了省市领导和上级机关的充分肯定。前进街一打工妹因感情纠纷自杀身亡,死者亲属50多人聚集到其男友住地要求血债血还。我们联手双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人民调解委员会首席调解员,联合进行会商调解,仅用12小时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避免了恶性冲突事件的发生。与此同时,我们还积极构建了“警民联调”、“部门间联调”的多样机制,不仅使有限的审判资源得到节约,也减少了人民群众的诉累,为当事人双方节约大量时间和资金。仅2008年上半年,全区共受理并调解成功714起,调解成功率100%。我们在调解数量与质量都得到大幅提升的同时,也有效地促进了环境友好,实现了司法成本和社会成本的节约。
2、整合社会资源,降低行政成本,营造“大普法”格局。
普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我们从“两型”社会建设的要求出发,出主意、想办法,整合各方力量,调动社会资源,降低普法行政成本,提高普法的实效性。一方面,坚持换位思考,从人民群众实际普法需求的角度出发,强调发挥普法依法治理部门的组织协调职能,组织调度各方面的力量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活动。组织“法律进社区”,打造社区居民普法教育的平台;整合人才资源,成立了一支由院校专家教授和法律实务工作者共41人组成的“五五”普法讲师团队伍,使优质的社会资源服务于我区“两型”社会建设。另一方面,我们注重社会资源对利益需求的引导,尝试社会化运作方式,吸引广告公司、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法制宣传教育,有效节省了普法宣传的行政成本。在承办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中,我们精心组织,引入专业策划公司出谋划策,研究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与应急预案,周密部署工作任务,使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引起了众多媒体的关注。在“五五”普法的实践中,我们编印《江汉区“五五”普法知识有奖答题要点》宣传资料6万份,由各社区分发到千家万户。
3、节约刑罚执行资源,减轻社会负担,实现“大矫正”功能。
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在活动开始,多数干部并没有认识到这一工作对两型社会建设的实际意义所在。通过对“两型”社会建设的深入学习,使大家产生了这样的共识:在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增强刑罚效能的同时,社区矫正工作具有合理配置行刑资源,降低行刑成本的社会意义。权威调查统计分析显示,关押一名罪犯的年平均费用高达2.5万元至3.0万元,而社区矫正的成本是每人每年5000元。政治帐、经济帐、算出了优化司法资源的效益帐。全局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20多名青少年矫正对象开展“一对一”的社区矫正帮教工作。与此同时,我局借势、借力、借脑,主动与部分大专院校联系,利用武汉大学、江汉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法学院的学生实习时机,组织法律系学生开展对我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帮教,共同创造了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的骄人业绩。全区社区矫正对象思想稳定、行踪稳定、生活稳定,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许多矫正对象洗心革面,积极参加公益活动,还有几名刑释解教人员和矫正对象,在我们的教育帮助下,努力为社会做贡献,路遇危难,见义勇为,并被媒体正面宣传报道,他们实现了由“社会麻烦制造者”到“社会有益者”的转变。
加强“两型”机关建设,发挥机关在“两型”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的理论与实践课题,我们所有的思考与实践,都还仅仅是一个粗浅的认识与初步的探索,我们决心以这次会议为动力,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虚心学习兄弟单位“两型”机关建设的经验,继续深化“两型”机关建设,共同为实现“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宏伟目标,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关于推进“两型”机关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武汉城市圈创建“两型”社会工作,为我区实施建设武汉现代服务业中心区战略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也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两型”社会建设以及我区现代服务业中心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合理配置行政资源,优化法律资源,最大限度地降低行政成本,必须大力推进我局“两型”机关建设。现根据江汉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关于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主线,以创新工作实践为载体,以创建“两型”机关为目标,按照市区统一部署,立足江汉现代服务业中心城区的实际,根据职能要求,积极探索“两型”社会建设的新模式、新方法、新举措,建设与现代服务业中心区相配套、相适应的“两型”机关。
(二)工作思路
1、以经济、社会和生态优化协调发展为原则,结合职能工作实际,积极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机关建设。
2、以激活和节约社会资源为抓手,切实降低机关行政成本和社会法治成本。
3、以实现环境友好为责任,为“两型”社会建设创造公正文明的法治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环境。
4、以建设现代服务业中心区和宜居、宜业、宜行的中心城区为目标,着力于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建设资源节约型机关
1、降低机关行政成本
一是加强公务车辆管理,严格执行局《公务车辆管理使用暂行规定》,倡导公务出行拼车和环保用车,降低公务车的燃油消耗,努力使机关公务用车油耗减低20%以上。
二是加强办公用电管理,办公场所室内空调温度夏季严格控制在26℃以上,冬季严格控制在20℃以下,办公区节电5%以上。
三是加强用水管理,开展用水设备节能改造,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提倡循环用水。
四是加强办公用品管理,合理配置,降低办公用品的消耗,避免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坚持双面用纸,努力做到办公用品的循环利用。
五是加强公务费用支出管理,严格按标准控制规范各类会议、出差、公务接待等支出,实行分档定标、分工负责,杜绝滥用公款消费和公款私请现象。
2、降低社会法治成本
继续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一方面继续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和受援面,做到应援尽援,让困难群众都能打得起官司,降低他们的诉讼成本,让弱势群体平等享受到法律的阳光。另一方面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围绕改善民生,围绕“两型”社会和现代服务业中心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有效降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街道社区的法律成本和社会成本。
(二)建设环境友好型机关
1、加强办公环境建设
营造整洁优美的办公环境,设施完备良好,物品摆放有序。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度,单位周边干净整洁。有固定的办公垃圾堆放场所,消纳渠道正常,清运及时。无污水溢流现象或卫生死角。厕所为无害化卫生厕所,保洁到位,无异味,有洗手等卫生设备。
2、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一是要根据“两型”机关创建的要求,加强教育和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做到仪表大方,待
人热情,言行举止文明得体。二是开展创建“机关作风建设十佳处室”等活动,畅通民意诉求渠道,防止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等不良现象,形成团结奋进,昂扬向上的良好机关作风,建设服务型机关。三是建立与“两型”社会相配套的科学完善的绩效管理体系,规范和量化各岗位的职责要求、工作程序及标准,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和窗口部门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不断提升执行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3、加强人文环境建设
一是要进一步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提高市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推进依法治区进程,为促进我区现代服务业中心区建设和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创造公正文明的法治环境。二是要进一步强化维稳职能,加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机制建设,切实将人民群众的内部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和社区矫正工作,力促这些特殊群体思想稳定、生活稳定、行踪稳定,使之减少重新犯罪,实现将社会负担变成一种社会资源。进而为促进我区现代服务业中心区建设和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三是进一步拓展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民生,服务群众,围绕法律,服务社会,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促进我区现代服务业中心区建设和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打造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环境。
三、保障措施
(一) 建立健全领导保障机制
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是一项事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工作,必须切实加强领导。我局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已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江汉区司法局创建 “两型”机关工作领导小组,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并明确职责,分工协作,要求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在创建“两型”机关工作中的责任,加强对 “两型”机关创建问题的调查研究,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二)建立齐抓共管机制
全局上下要切实增强“两型”社会建设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主动承担起服务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的责任,要把我局创建 “两型”机关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工作议程,要把服务“两型”社会建设要求贯彻到司法行政工作的各个方面,落实到履行职能的各个环节,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实效性。在积极主动地做好对外协调的同时,也要重视加强系统内部的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把我局创建“两型”机关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为了更好地规范和推进我局创建“两型”机关工作,要建立一系列管理机制、评价机制和考核机制等工作机制,并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研究制定服务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和我局创建“两型”机关的具体意见和措施,研究探索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两型”社会建设的切入点和服务的方式、方法、途径,努力形成一批见解独特、思路明确、措施具体的研究成果,为司法行政工作更好地服务“两型”社会建设提供理论指导和支持,努力为服务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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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区司法局“两型”机关建设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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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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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
主 要 内 容 |
| 节约用电 |
1、下班人走要先过“五关”。关电脑、关电风扇、关饮水机、关空调、关灯具。室内无人时,电风扇禁止空转,杜绝白昼灯、长明灯,推广使用节能灯具。 |
| 2.办公场所尽量少开空调。确需使用空调,执行夏季不低于26度,冬季不高于20度的标准;开空调时不开门窗。无人时不开空调,下班提前15分钟一律关闭空调。 |
| 3.白天不开电灯,提倡尽量使用自然光,阴雨天和夜晚尽可能减少电灯的开启盏数,白天走廊里的灯具提倡只开一半。 |
| 4.在三楼以下办公的同志尽可能不搭乘电梯。 |
| 5.将计算机设置为不使用时自动进入低能休眠状态,长时间不用或下班时要关闭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等用电设备。 |
| 节约用水 |
1.随手关水,严禁跑、冒、滴、漏,杜绝长流水现象。 |
| 2.严禁用自来水龙头直接冲洗墩布,严禁用高压清洁水冲洗车辆。 |
| 3.办公场所要选装节水效果好的龙头和洁具。 |
降低公务 用车油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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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执行公务用登记制度,合理调度、合并派车,减少重复出车,避免或减少大排量车辆的使用。 |
| 2.选择最佳行车路线,减少因堵车造成的油料消耗,车辆在夏季出车等侯时尽量不启动空调。 |
| 3.认真定期维护保养车辆,提高驾驶人员操作技能,开展节油竞赛。实行车辆定点定车加油,实行单车燃油消耗登记。 |
| 4.及时报废和淘汰环保不达标、油耗高的车辆。 |
| 厉行节约 严格控制 各项办公 费用支出 |
1.充分使用局网上办公系统和系统专网,减少纸质文件的印发,减少使用传真。文件起草、修改要在网上进行,减少重复清印次数。机关内部的各项通知、领导讲话、会议纪要、工作动态、制度等各类文件均在网上公布,不印发纸质文件。除重要工作部署、领导重要讲话外,其它文件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印发纸质文件。印发文件严格控制发放范围,准确核定印发份数。最终实现无纸化办公。 |
| 2.文件印制要双面用纸,避免浪费纸张。 |
| 3.合理有效使用信封,能用旧信封的不用新信封,能用小信封的不用大信封,能合并的不分装。 |
| 4.提倡使用钢笔书写,减少圆珠笔或一次性签字笔的使用量。 |
| 5.采购选择能耗小、环保、质优价廉的办公设备。 |
| 6.局内部工作联系尽量使用局内部通讯系统,联系工作使用电话,要长话短说,节约电话费支出。 |
| 7.不剩饭、不剩菜,避免浪费。 |
| 8.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不加班或少加班。 |
| 9.在保障机关工作需要的前提下,严格执行办公用品的领用制度。 |
加强领导 落实责任 建立长效 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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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将建设“两型”型机关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有关工作。政治处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牢固树立节约的观念。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协助局领导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
|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建设“两型”机关对经济发展、对国家、对民族的重要意义,设立节约提示标志,在我局形成“人人讲节俭、事事讲节约”的良好风气和“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风尚。 |
| 3.完善制度,严格措施。进一步完善节电、节水、节材、节油的计量、记录、报告等管理制度,加强对资源消耗数据的分析,及时研究解决资源节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
| 4.强化监督,制止浪费。局办公室、政治处、行财科组成一个检查组,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全局节能、节水、节约办公耗材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找出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整改,堵塞漏洞,坚决制止一切浪费资源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