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潜江市司法局以司法所为平台,采取“四重四速”措施,着力预防化解医患纠纷,使医患纠纷的调解日趋理性化、规范化、法制化,全市医患纠纷同期下降73%。
重预防,速介入。一是在医疗机构设立法律顾问室;二是指导医疗机构与危重病人、急救病人及家属签订医疗书面协议;三是对患者发放病情、诊疗风险、法律后果告知书;四是协助医疗机构规范医疗流程与医疗档案;五是加强对医护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创建法治医院活动;六是对重点出院患者排查回访;七是有纠纷苗头,司法所迅速介入。
重事实,速调查。基层司法所在调解医患纠纷时,重事实,明责任,迅速、全面、准确的开展调查,甚至进行医学鉴定,为正确调解提供真实、可靠的事实依据。
重教育,速疏导。基层司法所充分发挥“普法教育中心”的作用,在迅速依法控制事态发展的前提下,分类定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强大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医疗知识教育。通过教育震慑“医闹”操纵者,警醒“随闹者”,稳定不理智患者及亲属情绪,疏导疏散无关人员,组织患者亲属选出代表参与纠纷调解,促成纠纷解决。
重效果,速处置。基层司法所在调解医患纠纷时,坚持患者利益、医疗机构利益和社会效益并重,不偏不倚,灵活快速,分类处置。一是对轻微小纠纷,提出纠纷处置意见书,由医患双方协商解决;二是对责任明确、争议不大的一般性纠纷,由“人民调解中心”主持调解;三是对重大医疗事故或医疗过错纠纷,组成调解庭主持调解,邀请有关医学专家参加,由医患双方组成纠纷调解代表团参与调解;四是对责任难定纠纷,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视情况以医方补偿一万元以下现金进行处置;五是对“医闹”事件,医方有责任的,依法赔偿;医方无过错的,对“医闹”操纵者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打击;六是对不愿意调解或调解不成的,由法律服务中心和法律援助中心代为按司法程序进行诉讼,符合援助条件的给予法律援助。